发布时间:2006-4-14来源:楚天都市报
武汉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副处长赵新诗对记者表示,该局专门成立了工作组对“东林外庐”小区的情况进行调查,本报报道情况完全属实。
赵新诗表示,在整件事情中,开发商对业主们“属开发区管辖”的承诺完全是欺骗。同时他也强调,既然“东林外庐”确为江夏区管理范围,江夏区庙山派出所就需承担相应的管理事务,要考虑群众的要求。
赵说,市局已与江夏区人口管理大队进行了协商,尽快处理此事。“东林外庐小区内的城市居民可马上到庙山派出所注册,武汉市类似情况的居民也可到当地派出所进行注册。”
对于一些远城区或外地居民,赵表示,如有正当理由,户口可以迁移到居住地,请与当地派出所相关部门联系。
赵新诗最后说道,要根治武汉市这类“插花小区”的落户问题,还需市政府尽早对城市区域进行合理划分,明确辖区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