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中介模式存在弊端 信托机构介入直攻其软肋

发布时间:2006-4-23来源:京华时报

继今年2月底,中信集团的中信信托与京城房产中介千万家签订《房屋租赁信托合作协议》,正式开展“租赁信托”业务后,近日,中信信托又成为首个独立运作房屋租赁业务的信托机构。目前,其“房屋租赁权信托业务”进入独立操作阶段,首家门店将于两个月内面市。

何谓房屋租赁权信托


所谓房屋租赁权信托业务就是将房屋租赁权信托给受托人,受托人及其合作伙伴依信托合同来管理房屋租赁事务;它是以不动产财产权作为信托财产,由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实施专业管理以提高不动产的附加值,并将信托利益交付给受益人的信托业务。


这是以不动产财产权作为信托财产,整个业务的实施与信托、银行、担保、保险等机构共同完成。“此租赁方式与传统租赁模式相比,从依赖中介经纪公司转为与中信信托发生信托契约关系,并且每一个租赁房源对应一个信托房屋账户”,中信信托有关人士表示。


中原地产华北区域总经理李文杰认为,如果该业务能够按照目前设定程序进行的话,在保护出租人利益方面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同时他指出,对于正规房地产经纪公司在保证出租人利益方面也做得非常好,因此对于一些品牌中介公司来说,该业务对其冲击不是很大,而对于一些小的中介公司的影响则可能要大一点。


现行中介模式存在弊端


现行的房屋租赁中介业务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居间业务;另一种是全程代理业务,前者佣金比例较固定,较低;后者由于承担一定的风险,差价率比较高。由于居间业务存在中介与租赁双方之间信息不对称,暗箱操作多,消费者容易受骗;全程代理业务由于租金需要经过中介商转手,容易出现资金不能及时到达业主手中的情况。


据北京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资料,目前房产中介存在合同不规范、信息不实、广告虚假、暗箱操作、管理混乱、人员素质差等诸多问题,有关房屋中介服务的纠纷呈不断上升趋势,这还不包括工商、消协部门受理的投诉。


目前北京从事房屋中介的公司有四千余家,而在北京市工商局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和在北京市房屋管理部门获取房屋中介资质的只有一千多家,剩下的都是无照经营。很多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是复印件,要么挂的是“某某分支机构”的牌子,让消费者难辨真假。


有些小中介制造虚假房源,以提供信息和电话为条件,和顾客签合同,让顾客交押金,骗取中介费,然后再利用“房托”充当房主,制造种种障碍使租房者看房失约,以提供服务为由骗取信息费等都是一些黑中介欺骗消费者的普遍现象。


信托介入直捣软肋


由于目前北京房屋租赁市场存在上述不规范的情况,解决安全隐患的根本在于为房产消费者提供安全的服务产品。经常有业主要出租房屋,却担心不能按期收回租金和房屋设施的后期管理,因此,宁愿空置也不出租。租赁信托则可能会打击这些不诚信的软肋。


“租赁信托”是由业主与将房屋交予专业的信托公司打理,信托合同一经签订信托公司便开始向业主支付房租,空置期、客户中途退租等等的风险由信托公司承担。“房屋租赁信托”是市场细分后的服务产品,符合了有闲房而无时间管理的业主,对于客户来讲又减轻了付房租的压力,实现了业主、租客、经纪公司、信托公司多方共赢的租赁模式,是一种迎合市场潜在需求、切合市场发展的产品。


“房屋租赁信托”的操作模式会让人想起“房屋银行”,当时都是中介公司独家运作,并没有信托公司的加入,那么这次信托的加入又有什么不同呢?“房屋银行”之所以半途夭折就是因为这些中介公司实力不够无法保障安全,更甚的是一些不法中介挂“房屋银行”的名义圈钱卷款,而租赁信托业务是真正意义上的房屋银行业务,扮演“银行”角色的是拥有5.2亿注册资金的国家金融机构,可以满足客户对交易安全的顾虑,从而使市场容量增大;提高了客户交易资金的安全,避免了交易资金被不法中介公司骗走的风险;规避了少数中介公司挪用客户交易资金及由此产生的风险;使中介公司更能专心的运作交易撮合及权证办理的服务,发挥专业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