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6-4-26来源:楚天都市报
“金珠港湾”位于金银湖国家生态保护区内。记者昨在现场看到,该小区伸进金银湖内的部分建筑,与对岸相距仅100多米,一座已主体完工的水面桥和对岸尚未拆除的水泥护栏,将近100亩水面圈进小区。
在该小区售楼部,其宣传材料称:“拥有绝无仅有的私家内湖……”问及围在小区内的湖面,一位售楼小姐仍向记者声称:“内湖是小区私有的,外湖只有部分私有”。内湖即指圈进的水面。
此前,在接到举报后,当地规划部门已先后向开发商发出《违法建设停工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拆除沿湖修建的建筑、构筑物(水面桥)。
昨日,东西湖区政府召集水务、规划、开发商和周边企业协商此事,最后提出:开发商应在3天内先行拆除对岸沿湖景观,恢复原貌;待核实水面桥、湖边亭台等建筑相关手续后,再作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