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6-4-30来源:楚天都市报
据要求,建筑施工企业要备足各类建筑材料,节日期间,继续施工的工地,禁止运输砂、石料和清运渣土、泥浆。各工地施工时间不得早于晨6时,晚上不得晚于10时,并严格控制施工噪音。
市建委还称,对举报不文明施工经查处情况属实者,给予举报人50元的奖励。建筑市场管理站举报电话:85752305;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举报电话:82737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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