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6-5-8来源:楚天都市报
记者昨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按国土资源部要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示范文本(试行)将从今年7月1日起在我省使用。这种补充协议就对某些开发商的刻意囤地行为留了一手。
据介绍,在约定建设项目动工时间的基础上,补充协议还首次明确了竣工时间。开发商如不能按期完工并申请竣工验收,要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补充协议还将规定,建设项目虽按期动工,但已开发面积占总面积不足1/3或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一年的,即视为土地闲置,开发商将因此被征收土地闲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