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6-5-24来源:武汉晨报
上周律师连线中,家住关山某小区的宋先生来电咨询。
宋先生称,5月3日上午10时,他起床后发现家里停了水,于是和妻子去了丈母娘家。小两口晚上回到家,打开门,顿时傻了眼,家里成了泽国。厨房里,水龙头还哗哗地响着。
宋先生这才想起,由于停水,出门时忘关水龙头了。
两人正在家里忙着除水,楼下的住户找上门来兴师问罪。原来,水沿着墙壁渗到楼下,楼下的墙都受了潮。同时,宋先生也从邻居口中得知上午停水是因为物业抢修水管,关了水闸。
物业抢修水管为什么不通知住户呢?宋先生认为责任主要在物业,自己和楼下住户都可找物业索赔。
物业公司则对他解释,因为是临时抢修水管,没有来得及通知住户,物业认为淹水主要系宋先生忘关水龙头造成,宋应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观点】
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黄剑华律师认为,宋先生忘关水龙头,是造成自家和楼下淹水的主要原因,同时,物业没有及时通知住户何时停水、来水,也存在一定过错。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对于楼下邻居的损失,宋先生应承担主要责任,物业只承担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