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备案抵押无法办证 购房者险些买下查封房

发布时间:2006-5-25来源:长江日报



  房子已被法院查封,售楼部却继续对外销售。昨日,汉口的熊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差点买下这样的“问题房”,现在正在追讨先前交纳的5万元前期款。

  熊先生提供的票据显示,今年5月15日,他在汉口新华下路5号的“天润·北湖假日”交纳5万元前期款,为自己和姐姐、妹妹同时订下3套房子。售楼部要求,熊先生须在3天内交齐三成首付款。

  不过,熊先生多了个“心眼”,他随后到项目备案机关——江汉区房产管理局查询,发现自己订的3套房子全部被法院查封。他立即去找售楼部,对方称“可以解决”,但熊先生坚决要求退还5万元前期款。

  昨日,记者从江汉区房产局了解到,今年4月24日,该局接到市中级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书称,查封冻结武汉鑫城置业有限公司位于江汉区新华下路5号(北湖假日)未经备案的房产转移、变卖、抵押等交易手续,共计179套,查封期限从2006年4月24日至2008年4月23日。

  昨日上午的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显示,查封的179套房子中,有24套的状态为“已签约”。记者晚上查询时,这179套房子的状态已全部变为“限制出售”。

  江汉区房产局专业人士介绍,购买处于查封期间的房子风险很大,因为这些房子根本不能备案、不能抵押贷款,更无法办证。一旦房子被拍卖给开发商以外的单位或个人,购房者与开发商所签协议是无效的,追回已交房款将变得十分困难。

  这位人士提醒,市民在买房前,可先登录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scxx.whfcj.gov.cn)查询房子的状况。不过由于网络链接问题,有些数据上传可能滞后,最好能到市、区房产局的商品房备案窗口直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