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房产局解读9部委细则 禁止开发商囤积房源

发布时间:2006-6-1来源:武汉晨报

昨日,参加了建设部关于“九部委房产新政”相关会议的市房产局局长周茂棣,刚返回武汉就召集全市各房产部门负责人开会,就5月29日建设部等9部委文件作了详细解读。


他认为,与去年重在控制投机和投资性购房不同,此次宏观调控的重点,在于调整房地产供应结构,增加中低价位、中小户型住房的市场份额,优先满足本地居民住房需求。

优先满足本地居民自住需求

据介绍,目前国内不少城市存在外地人炒高本地房价的问题。如上海,去年有超过23%的购房者为海外人士,一些城市异地买房的比例达到了29%~40%。武汉一家机构的不完全统计数据显示,外地人在汉买房的比例已接近四成。

周茂棣说,根据中央意见,此次宏观调控的目的之一,就是要优先满足当地居民自住的需求。我市将于9月底前公布今明两年的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目标,并报建设部备案,而对外地人买房要加以适当的控制。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我市将在每年土地净收益中,拿出约15%,用于建廉租房等低保家庭住房保障。

开发商恶意炒房可能吊销执照

根据“九部委新政”,自今日起,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如不符合的,应根据要求重新规划报批,禁止采取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方法卖房。

据了解,去年武汉100~140平米的住房销售量最大,而全国去年100平米以下的商品住房供应量不到20%,80平米以下不到10%,平均每套面积达到113平米。

周茂棣认为,目前武汉一些开发商将楼盘拆零散卖,或者“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干脆不卖,这属于恶意炒作行为,我市将对这类行为进行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此外,擅自修改规划房型、将两套小户型打通销售、不计公摊面积销售等行为,都属违规,应予以查处。

市房产局市场处负责人称,作为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一部分,今日起,市房产局将重新监控全市的购房合同备案情况,“解除合同备案退房”的数据一日一报,严格控制退房数量。所有合同备案一律在网上实时备案,不允许手工备案。

6月5日起,我市将全面开通二手房交易实时信息系统,交易数据全部上网并对外公开,以杜绝炒房行为的发生。近期还将清查单位集资建房行为,对仍在违规进行实物分房的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