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银行信息未对接 认定“自住房”有难度

发布时间:2006-6-2来源:楚天都市报



  房产新政规定,市民购买90平方米以下的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仍执行20%的规定。不过如何认定“自住房”这个关键因素,目前仍是一个难题。

  昨日,银行界人士介绍,目前,银行主要是通过央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来核查。如果系统显示贷款者此前没有房贷记录,则可被银行视为首次买房。

  但是,如果购房人此前购房时选择的是全额付款,没有向银行申请按揭,即便现在他又向银行申贷购买第二套甚至第三套房,银行的系统也会认为其是首次购房。显然,单靠银行是无法识别的。

  “但是,无论是否找银行贷过款,购房人都会在房产部门留下记录,”有银行人士称,房产部门的数据库最为全面,如果能将其与银行数据对接,购房人此前拥有房屋的情况才可真实显现。

  武汉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何与银行共享这些信息,还需要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