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伪造证明被识破 房子没买成赔了3千

发布时间:2006-6-14来源:长江日报



  房屋中介“帮忙”伪造收入证明以骗取贷款,没想到被银行识破,房子不仅没买成,还白白损失3000元。昨日,江岸工商分局透露了李女士近日的买房经历。

  据介绍,李女士急于给女儿买套二手房,一家名为“家和千禧”的房屋中介向她
推荐,江岸区有套二手房面积近40平方米,总价11万元,但李女士存款还是不够支付。

  这家中介称,可帮忙申请银行贷款,免费代办全套贷款手续,并再三叮嘱,银行如进行电话调查,就按事先“交代”回答。中介向李女士收取了1000元“介绍费”。

  而李女士与房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还向房主交纳了5000元定金。这样,她先期一共支出6000元。

  机关算尽,不料中介替李女士伪造的收入证明被银行查出,贷款申请被拒。中介称,1000元是“介绍双方签房屋买卖合同”的费用,不予退还。原房主也因她不能履行合同,拒绝退回5000元定金。

  江岸工商分局调查认为,房屋中介违背诚信原则,李女士因默许中介伪造证明也应承担部分责任,经调解,由中介退还李女士1000元“介绍费”,并赔偿她2000元损失。

  目前,工商部门已将房屋中介伪造贷款手续情况通报给公安、银行等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