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百万以上可能被指涉嫌炒房 办保险将受限

发布时间:2006-7-18来源:法制晚报

银行出新政贷款一两百万元的买房人和公积金贷款者待遇不同为规避风险

房贷险对炒房人“设槛”

专家称:不应“拒保”炒房人另悉:截至目前已有多家银行取消了强制房贷险

贷款一两百万元的买房人,可能会因为涉嫌“炒房”,在办理房贷险时可能遭遇高“门槛”。

今日上午记者从多家保险公司获悉,对还贷风险程度不同的投保人,保险公司将对其有不同的待遇:对公积金贷款者以优惠,而对炒房者(主要是高额贷款者)将进行条件制约,有的甚至不予投保。

记者了解到,在房贷险问题上,保险公司主要关注“还贷风险”,即自住房风险小,炒房风险大。业内一般认为,通过公积金贷款的买房者很可能就是自住,保险公司将据此在价格上给予一定程度的优惠;相反,对于贷款在百万元以上的买房人(各家公司稍有不同,有的是100万元、有的是200万元),则很可能被认为是炒房者。

此外,记者从太平洋等多家保险公司了解到,由于各家银行在很大程度上占据着房贷险的销售渠道,同时,房贷是各家银行的优质业务,为了增强其房贷业务的竞争性,目前已经有包括交行在内的多家银行取消了对部分客户的强制房贷险。

“取消强制房贷险对买房人不是什么好事。”今日上午,一位保险业内人士这样告诉记者。他表示,房贷险在很大程度上对保险公司、银行和个人都有利。
专家说法

不应“拒保”炒房人

保险专家管贻升称,从风险的角度来看,房贷险本身保障了两个方面:一是房屋本身的损害;二是贷款买房人的意外。

他认为,保险公司不应该“拒保”炒房人,毕竟对不同的贷款买房人,房子本身的意外不会增加,买房人出现意外的概率不会因为炒房而增加。炒房者的还贷风险较大会增加一定风险,但这个因素的影响应该不会很大。

名词解释

房贷险

房贷险即“还贷保证责任保险”,是指贷款人如果因意外伤害事故死亡或伤残,丧失全部或部分还贷能力后,可由保险公司替其向银行还贷的责任保险。

如果不购买房贷险,万一买房人发生意外不能还贷,买房人在遭受“人祸”的情况下,房子还将被银行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