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租”错写成“季租” 笔误合同有效吗?

发布时间:2006-7-27来源:武汉晨报

  说好每月租金2200元,租房合同上却误写成每季度租金2200元。这份让房东“吃亏不少”的租房合同有效吗?

  熊女士在汉口一元路有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因为房子地段好,求租做生意者络绎不绝。

  本月初,熊女士把房子租给别人开餐馆,说好月租2200元。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由于合同上写的是每季度交一次房租,租户一时笔误把“一个月租金2200元”,写成“一季度租金2200元”。

  熊女士当时也未注意,匆匆忙忙就和租户一起在合同上签了字。等她发现合同写错了,白纸黑字都已铁板钉钉。

  熊女士欲找租户商量重签合同,对方却称出差,连着十几天找不到人。万一租户赖账要按签好的合同付租金,那可如何是好?熊女士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跑到晨报来咨询:“这份租房合同有效吗?”

  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德保表示,根据《合同法》规定,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此,熊女士可以和租户协商,更改合同中关于租金的约定。如果对方拒绝,熊女士可以搜集当地房租价行情,证明2200元/季度的租金,明显低于平均房租价,即可以合同显失公平为由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