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6-7-28来源:武汉晨报
据介绍,因尚未接到正式通知,武汉各相关职能部门还未就“征收房产交
易个人所得税”等相关事宜进行商议。有关人士认为,此次增税,在操作上较为复杂,即使从现在开始准备,也需要至少一周以上的时间,“从8月1日开始如期征收‘房产个税’的可能性较小。
对于此次增加二手房交易所得税,武汉一些房产中介“叫苦不迭”。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杨汊湖的一房地产中介公司,工作人员介绍,新规定发布后,来电咨询的人较多。预计将来二手房交易量肯定会下降,“这几天工作重心放在办理过户手续上,尽量赶在8月1日前办完。”
不过,武汉主要几大房产中介得知这一消息后,纷纷表示早有心理准备。认为新规定对业务范围窄的小型中介影响较大,对大型中介反而有利。还有中介公司就预测,在8月1日前武汉可能会出现一个二手房交易的小高潮,此后将出现下滑。未来,将有更多二手房中介开拓商品房代理等新业务,以增加收入来源。
二手房个税出细则 装修费可扣减10%原价
记者昨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从8月1日起,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其中,转让前实际发生的装修费用,允许扣除的最高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纳税人原购房为装修房的,不得再重复扣除装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