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市规划条例》昨起实施 重罚违规建筑

发布时间:2006-8-2来源:楚天都市报

违法建筑,最高可处造价一倍的罚款———《武汉市城市规划条例》昨日开始实施。
该条例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影响城市规划,按工程造价30—100%罚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一律限期拆除或予以没收。擅自变更建筑物使用性质,逾期不整改的,每平方米处以100—300元的罚款。

条例还专门强调了对山体、湖泊的保护。规定在山体、湖泊水域内,除按规划建设园林小品等相关市政公共设施外,禁止建其他任何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