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6-8-17来源:楚天都市
去年,武昌某小区业主刘女士等102户人家高高兴兴拿到新房的钥匙的同时,烦恼也伴随而生。原来,他们在新房装修时,发现窗户不是当初承诺的尺寸和使用的材料,水泥地板和墙都没有按图纸的规定做。
在与开发商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刘女士等业主起诉开发商,但开发商拒绝提供该房屋的资料及竣工图。在多次讨要不成后,今年,业主们通过武汉市城建档案馆查到了该房屋的资料及竣工图,为法院审理此案件提供了有力证据。根据裁定,业主们于近日从开发商那里拿回102万元。
按照相关规定,该市普通商品房和市政工程,都应将设计、施工等资料向城建档案馆备案。武汉市城建档案馆负责人昨称,近几年,该市城建档案处于快速增长期,将扩建新馆和实施档案电子化来保存它,以方便将来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