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6-8-25来源:楚天金报
至此,这起社会影响较大的武汉市江岸区后湖乡土地征用腐败窝案(楚天金报多次报道)涉案7人全被判刑。
2001年初,王克荣从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供应中心原主任朱吉生处得知政府将在江岸区后湖乡新益村、新春村征地800余亩,及政府每亩土地征用补偿费价格为14万余元的内部消息后,当年4月以华海公司(空壳公司)名义分别与两村签订所谓的“联营合同”。合同约定,由华海公司在该800余亩土地上“投资开发高科技水产养殖、建停车场等项目”。如遇国家征用该地,华海公司确保国家补偿价每亩不低于10.8万元-11万元;如果政府补偿部分高出此价,超出部分的80%归华海公司。
同年8月,武汉市政府如期征用这800余亩土地。王克荣因此套取补偿费1800余万元,并先后送给朱吉生等6人200余万元。
这6人此前已分别被判3年至15年不等的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