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6-9-7来源:京报网
从房屋诈骗案件的作案手段分析,“房骗”们主要看准一些人购房、租房心切,或者以“虚拟房屋”手法,或者以“一房多嫁”手法,或者以伪造房产证等种种手法设局诈骗。除了房产买卖和租赁市场急需有关部门进行规范外,房屋消费者也应了解各种涉房的诈骗手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涉房骗局类型之一:假房东借鸡下蛋
作案手法:先以短期合同、小额租金租赁一套住房,然后冒充房东,伪造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将房子以长期合同转租给新房客,从中诈骗牟利。有的骗子还以租住的房屋为诱饵,伪造房产证,将他人房屋出卖,骗得钱款后躲藏。
案例:6月17日,房东李某来到位于丰台大红门的出租房收取房租,结果发现门锁被人更换,而且一名姓黄的陌生男子赶来后称:他在3月签订租赁合同时已经交了1年租金。派出所经调查得知,李某曾以每月1400元价格将房子租给男子付某,租期为3个月,但付某没有居住,随后伪造房屋产权复印件,冒充房东将房子转租给黄某。
防范提示: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租房者应核实房东的身份,仔细查看房屋产权证以及户口本的原件,必要时要与原发证机关进行核实,此外房东应定期察看自家的出租房和房客情况。
涉房骗局类型之二:一房多租连环骗
作案手法:在网上发布多个出租信息,把一套住房同时租给多人骗取房租。此类诈骗案还有“黑中介”版本,即中介公司把一套以月付款方式高价收购的房源,以低价向外租赁给多人,向租房者一次性收取半年或一年租金后携款逃跑。
案例:8月中旬,一位自称是李杰的男子通过互联网发布租房广告信息,出示伪造的房产证和户口本,把一套两居室楼房,以每月2100元价格同时租给潘先生等4位租房者,签订租赁合同后诈骗4名租房者4万多元。警方经调查,认定李杰涉嫌诈骗。
防范提示:应尽量通过正规合法的房屋中介公司租房,或者向工商部门咨询了解中介公司的资信情况,在遇到不法侵害时,要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