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6-9-10来源:楚天金报
今年3月,根据群众举报,新洲区检察院侦查后发现:2004年7月27日,阳逻街吴家田社区居民委员会原主任张某等人,经集体研究,在未经当地国土部门批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政府于1998年底批给吴家田村民委员会的23亩拆迁还建土地的使用权,非法转让给喻某等人使用。后喻某等人先后两次支付土地转让费80万元。
此后,吴家田社区仅支付给居民青苗补偿费15万余元,另除去在办理此宗土地转让过程中用去的12万余元手续费等费用,余款50余万元留作用于解决居委会的资金不足。
今年7月,此案由江岸区检察院异地提起公诉。8月24日,江岸区法院一审以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判处吴家田社区居委会罚金10万元,同时判处张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另悉,当地国土部门依法收回了这块土地,5月30日,该宗土地被以1880万元价格拍卖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