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荡:新规颁布三月后,部分房企开发被停
发布时间:2004-12-13来源:晨报
昨日,记者从市开发办了解到,9月1日我市将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比例调高到35%,即房产商自有资金必须超过35%。三个月来,我市共有20余家企业接受审查,其中有四五家因没能达标,而被停办房地产开发计划及开工手续。
据介绍,这些被“叫停”的房地产企业,主要症结在于同时开发项目过多而导致资金过于分散。市开发办有关人士说,资本金制度实施后,提高了开发房地产项目的门槛,“新规颁布后,有些外地企业不得不临时从总公司抽调资金过来,而本地一些排名靠前的房地产开发商,因开发项目过多,筹集到的资金也只刚刚过线,有的则因资金过于分散不得不暂停项目”。
有业内人士透露,受此项措施及银行压缩开发贷款等影响,武汉一些中小房地产公司已相继到荆州、襄樊等二级城市圈地发展。
调高资本金可防“欠薪”
市开发办有关人士表示,实行资本金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也可防止开发企业拖欠民工工资。
据了解,9月1日前,开发商自有资金只要求占项目的25%,一些开发商在前期资金准备不是很充足的情况下,匆忙上马项目;一旦楼盘预售情况不好或银行催还贷款,开发商就会要求施工队垫付工程款,很容易造成拖欠民工工资或项目延期完工等问题。
该办有关人士表示,提高资本金比例后,开发商对银行资金和销售回款依赖性会大大减少,“一般用土地抵押还可贷到60%~70%的项目款,全部资金就可基本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