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实现全城通贷取消公积金管理机构限制

发布时间:2006-10-17来源:楚天都市报

昨日起,武汉市开始实施“公积金新政”。市房改委资金中心称,新政同时取消各公积金管理机构的限制,允许武汉地区职工公积金“全城通贷”。

按此规定,今后职工买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不论是在哪一家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公积金,都可到其它管理机构申请贷款。

此前,由于省、市界限没有完全打破,加上各机构受理的楼盘范围不尽相同,给一些职工购房带来不便,影响到公积金的使用率。

目前,武汉地区主要有省住房资金中心、省直分中心、武汉市房改委资金中心3家公积金管理机构,公积金缴纳人数超过100万人。

市房改委资金中心表示,市民在同等条件下应尽可能使用公积金。测算表明,在目前利率下,25万元、30年的住房贷款,用公积金贷款可比商业贷款少付6.8万元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