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武汉居民消费调查显示 住得贵了增幅高居首位

发布时间:2006-12-11来源:楚天都市报

昨日,武汉市统计局公布11月份居民消费情况调查,包括月供和居住开支在内的居住类消费,正成为一项越来越重的支出。

调查显示,刚刚过去的11月份,该市居民人均居住类消费达123.63元,居食品、衣着、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8大类消费支出的第二位,仅次于289.26元的食品类支出。居住类消费增幅高居首位,比去年同期增长41.3%。

数据显示,11月份武汉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44.17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2%。当月人均消费支出仅718.9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1%,远低于居住类消费涨幅。

此外,由于房贷加息和水电等价格上调,1—10月份,武汉城市居民居住类价格上涨5.2%,也居8大类商品涨幅首位。

据分析,由于住宅消费成为热点,个人购房比例也正急剧上升,居住类消费支出还将进一步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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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价格国家将加强学费、医药费、房价管理

“明年要继续努力,力求使上学贵、看病贵、房价高等矛盾有所缓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毕井泉10日表示。

毕井泉表示,明年要规范教育收费,配合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将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控制在30%以下的要求,严格控制择校生收费标准,降低公办高中的学杂费收费标准。

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高等教育收费管理,规范成本构成,提高收费透明度。全面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认真落实对家庭困难学生的各项救助措施。

价格主管部门将继续加强药品市场价格的监测和调查,做好药品价格评审工作,充分发挥药品价格评审在制定和调整药品价格中的基础性作用。继续降低偏高的药品价格,适当放宽廉价药品管制,保障临床用药需要。

“房地产价格工作的重点是稳定廉租住房租金以及小户型政策性住房和限套型、限房价商品房的价格。”毕井泉说,要完善廉租住房租金和小户型政策性住房价格的统计监测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廉租房制度,落实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和房源,努力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供应。

明年,价格主管部门还将整顿房地产交易环节的价格行为。积极推进物业服务的市场化进程,合理确定物业收费标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