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6-12-18来源:楚天都市报
汉口吴家山博大精品花园的朱小姐告诉记者,以前小区每月电费是6角钱一度,比供电公司的统一电价要高一些。上个月,物业又发出通知,将每度电费涨至6角5。小区物业表示:由于代收电费需要花费人力,而且变压器的维护也需要费用,这才适当上浮。
据了解到,类似情况还存在于武昌民主路尚隆地球村、东西湖华星花园等不少小区。武汉供电公司市场营销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出现这种情况的,都是没有实施一户一表的“专变”用户,即只对总表进行抄收,使用专用变压器的用户。
该负责人解释,这类小区的变压器由物业方投资,供电公司只按照总表的计量收费,至于小区内物业与住户之间的电费如何计收,供电公司无权干涉。目前,武汉市使用“专变”的用户大概占到用户总量的1%,约一万户。
对此,省物价局有关人士明确表示:物业公司不得以“代收”为名,进行盈利。相关负责人说,即使没有实行一户一表,小区业主所交纳的水、电费也应该和社会公布的基础价一样,不能上涨。
但是,该负责人同时说,虽然物价部门不允许物业私自提价,但部分小区在供水、供电上又确实存在转供、线损、维护等方面的费用。这部分费用到底该由谁承担?下一步,物价部门将通过调研,出台针对这类“代收”小区的收费办法。到底能否提价?如果可以,范围又是多少?这些问题都在研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