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住房群体 “夹心层”家庭盼租赁经适房

发布时间:2006-12-29来源:长江商报

  目前,武汉市有一批“夹心层”家庭,他们既不属廉租房对象,又无力购买价格不菲的经济适用房,成为一个特殊的住房困难群体。昨日,市民盟、市社科院联合呼吁政府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在原有三级保障体系中增加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解决“夹心层”家庭住房难题。

  一间卧室摆了三张床

  58岁的赵亦川师傅是武汉市洪山区珞南街美丽家园社区的居民,至今还和儿子住在一间临时搭建的房子里。大约只有10平方米的房子里,摆放着她和儿子的两张床和锅灶炊具,加上一个厕所,使得这间本来就很小的房子更显拥挤。

  赵师傅介绍,她是单亲家庭,儿子还在上大学,自己原来在武汉建材厂工作,每月有400元退休工资,加上在外面打工每月300元工资。因为不属低保和廉租房对象,社区居委会多次向相关部门争取,结果还是没有办下来。今年5月,洪山区房产局考虑到她的特殊情况,特批了一套经济适用房,因为没有钱,赵师傅至今还没有去办房产证。她说:“虽然说还有两年期限,可是我哪里买得起啊?”

  珞南街劝业场社区居民周红艳的情况更艰难一些。她家三代四口人住在一套20多平方米的老房子里,卧室里紧紧摆着三张床,“挤得都动不了”。周红艳说,她父亲上个月刚刚去世,原来她父亲还在世的时候,客厅里还摆了一张床。由于人均收入比低保高几十块钱,所以租不到廉租房,买经济适用房又买不起。

  7.7万低保户四成使用公共厨房

  据武汉市房产局调查显示,2005年全市7.7万低保户住房情况调查,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6平方米以下的家庭约2万户,孤老病残家庭1.2万户,其中,使用公共厨房、厕所的家庭占40%,居住在简易、砖木结构住房的家庭占30%。

  截至2005年底,全武汉市人均住房面积在25.5平方米以下的家庭有4万多户,通过提供廉租房,有1.5万户在今年上半年解决了住房问题。但是,目前还有1万户左右贫困家庭住房问题亟待解决。根据民盟武汉市委的一项调查显示,即便政府每年提供500套廉租房,想彻底解决上述困难户的住房问题也需要20年。

  洪山区关山街长江社区居委会负责人介绍,该社区有30多户“夹心层”家庭,很多家庭都是70多岁的老人,收入很低,按他们的经济情况,根本不可能买房子,但他们的情况还算好的,虽然挤一点,还有一间勉强可以栖身的小房子。还有些家庭,根本没有住房,只能常年租住社区的房子。为解决他们的住房难题,社区把空着的部分房子分给他们,“但这只是杯水车薪,房子少,需要根据工龄等条件排队,还是有人住不上。”

  现有住房保障体系有待完善

  根据民盟武汉市委的调查,武汉市现有的住房保障体系是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低收入家庭承租政府提供的廉租住房。但廉租住房政策还远未落实到位,一部分在廉租房保障标准以上的部分中低收人家庭,既不能享受廉租房政策,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因此出现了“夹心层”问题,目前的住房供应体系中没有相应的住房保障供应方式,“夹心层”成为处境尴尬的特殊群体,他们处于住房救助的范围之内,却住不上政府提供的救助住房。

  据介绍,近年来武汉市加快了旧城改造的步伐,在拆迁的老城区中,绝大多数是中低收入家庭,由于被拆的面积大多在50平方米左右,其中30%的拆迁户住房面积在10-35平方米之间,且多为砖混、砖木结构,使用年限较长,根据市场评估的价格即使提高重置价标准,其补偿的资金仍不足以购买成套的住房(含二手房)。为此,市政府拟建一批动迁房,但由于位置偏远,又相对集中,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增设“租赁型经适房”保障制度

  民盟武汉市委的一项民意调查显示,34.48%的受访居民,在住房方面最希望政府采取的措施是多建经济适用房。

  民盟武汉市委在调查报告中建议,政府应通过重新建立住房保障体系的方式来解决“夹心层”家庭的住房问题,即在原有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商品房之间增加“租赁经济适用房”,以租赁的方式提供给“夹心层”家庭居住。租赁型经济适用房应由政府委托开发商管理,政府在土地出让金和租金风险方面提供相应保障政策。完善租赁型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制度的衔接。

  此外,民盟武汉市市委还建议,政府应深化住房需求者补贴政策,明确受益主体,将受益主体限定为占人口20%左右的中下收入和低收入家庭。可以考虑采取“反向递减补贴”,收入略高的家庭,补贴标准相应降低。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口的住房政策,可以考虑建立农民新村、流动人口居住小区等,一般租金水平控制在市场租金的二分之一到三分之二水平,构建适应“城中村”居民以及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及到的农转非居民住房问题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