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7-1-4来源:长江商报
我省提出今年建设事业5大目标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同比增长10%,达到200亿元左右。据介绍,这是我省今年建设事业的第一个目标。第二个目标是,房地产开发投资450亿元,竣工面积1700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8%左右。全年新增归集公积金100亿元以上。
今年还有另外三个目标,分别是实现建筑业总产值1600亿元,同比增长15%;村镇建设完成投资130亿元,同比增长11%;地级以上城市、直管市城区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禁实心红砖”达到100%,县级市和县城城区新建公共建筑和3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执行50%的节能标准并实现“禁实心红砖”。
新建90平米以下住房7成以上
按《要点》,我省今年计划新开工城镇经济适用住房450万平方米,比去年计划增加约35万平方米,将改善5万户左右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
“凡新审批、开工的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所占比重达到当年年审批商品住房总面积的70%以上”,《要点》提出我省今年开建“住房”的硬杠杠。
“大力发展小户型是我们主推的方向”,省建设厅负责人说道。据了解,自2006年6月1日起,全省新审批、新开工商品住房建设总面积为99.48万平方米,其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为71.21万平方米,所占比重为71.6%。
符合条件家庭廉租房应保尽保
“落实廉租房住房政策,确保年底以前,对全省最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6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做到应保尽保”,《要点》将廉租房列为重中之重。
据省建设厅负责人介绍,自2000年宜都市开展廉租房建设打响我省廉租房建设第一枪,目前我省廉租房正大力推广。据最新数据显示,全省17个行政区域,均先后制定和出台了廉租住房管理、租金补贴、资金筹措等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按规划,全省主要城市(如武汉、襄樊)到“十一五”末期实现10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住房应保尽保。武汉、黄石等城市还将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作为每年政府为老百姓办的十件实事之一。
部分市州经适房建设管理细则
据介绍,目前全省各市、州已制定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划,大部分市、州已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如武汉市、黄石市要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必须达到当年商品房开发总量的20%以上。
宜昌市规定:“十一五”期间经营性用地计划的10%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恩施州要求各县(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必须达到当年商品房开发总量的10%以上,并将这项指标作为对县(市)年度考核的责任目标之一。
而咸宁市则提出:严格执行新建住房结构比例管理规定,严肃查处违反套型结构要求的行为,对违规建设的住房依法予以没收,并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居住困难。
十堰市则明确了凡是住房套型面积结构比例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襄樊市规定: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全部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城市中心城区,特别是商住项目、旧城改造项目,主要开发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所占比重要求达到80%以上;城市沿江、沿湖等有景观要求、地价较高的项目,采取市场化方式运作,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所占比重原则上控制在50%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