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4-12-22来源:楚天都市报
据介绍,部分省直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困难,前些年在自用土地上建了一批职工宿舍。但有的报批手续不全,有的未交规费,有的房屋产权几度变化,以至目前还未办理“大证”(向房产部门申请初始登记),无法给职工办理“小证”(属于个人的产权证)。
今年,规划、房产等部门为此成立办证专班。截至目前,省直已有748家房改单位登记售房13.56万户,已发放《房屋所有权证》7.21万本,《土地使用权证》4.15万本。仍有一部分职工没有领到房产证。
昨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人提醒,相关单位应按时缴交、补办“大证”所需的测量、评估等费用和罚款,若以后单独办理,将麻烦得多。据称,补办规划手续和办证的费用,由各产权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