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大户型很受伤?武汉大房子情结将遭遇冷冬

发布时间:2007-1-18来源:长江商报

不论是出于主动还是被动的原因,武汉人的大房子情结非常有名。当年万科的王石曾多次在武汉倡导其小户型观念,但武汉人依然故我,万科在武汉城郊的四季花城最终也没朝小户型方向发展。

武汉大户型商品房开发一度全国有名。然而,时过境迁,在房价和政策的双重打压下,2007武汉将会告别那些曾经的大房子,步入一个全新的小户型时代。

大房子情结:遭遇冷冬

武汉市大户型之所以比别的城市要多,主要是因武汉市房价历来总体较便宜,总价相对较低,能够买得起商品房的消费者都愿购买大户型。当时的一位购房者曾说:“买这么大的房子,经济压力确实有些大,但由于目前房价没有上扬,一次性投入到位很划算。” 另一方面,武汉人“大房才宽敞、豪华”的消费心理也导致了市场的需求和供给偏向。

随着房价不断上扬,能够承担总房价的消费者越来越少,户型也自然而然地缩小。2005年,武汉市开发办统计,面积超过120平方米以上的户型,在住宅开发中所占的比例已降至50%以下,这种情况是三年来首次出现。

2006年可谓房地产业的又一个“政策年”,其中影响最大的莫过于对大户型开发的限制,“国十五条”规定了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须占开发建设总面积70%以上,本已在市场上举步维艰的大户型在政策层面上也被打入冷宫,“一刀切”的政策将让大部分武汉人告别曾经的大户型。

保有税:往大房子的伤口上撒盐

2006年12月16日,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表示:“目前包括建设部、财政部等部门在内的部门正在研究增加‘保有环节’住房税费,对于户型面积偏大的房子收取一定费用,引导合理消费的住房消费,鼓励购买中小户型、功能良好的住宅。”

我们不妨算一笔账:一套160平方米、单价4000元的大户型,如果对超出120平方米的部分按1.4%税率征收保有税,就是2200多元,相当于一年的物业费;再加上政府之前对大户型的税费政策并不少,这不能不让购房者望而却步。

有专家还指出,如果一定要开征“保有环节税”,也应按照“法不溯既往”的原则,对已购买了“大户型”的房主网开一面。否则,在武汉这样大户型比重非常高的城市,保有税无疑是在我们沉重的购房债务上再加砝码!

政策的坚决:让大房子很受伤

建设部公布《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中,除对此前市场普遍存在疑虑的“90平方米”和“70%”两个概念给出了界定外,还明确规定,采用变通设计手段,变相建设、销售大户型的楼盘,一经查实,房子将被没收。被没收的房产将被政府“酌情”用于城市中低收入者的住房保障。同时,参与“违规建设”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都要受到处罚,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公开曝光、从严处罚。

今年1月9日上午,一则关于《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的新闻出现在国内各大门户网站的显著位置。但数小时后,建设部又突然发布说明,指出《要点》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和建设部文件要求,原函予以废止。一发一废之间,一场政策乌龙却昭示出有关部门限制大户型的决心与魄力,在历来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房地产市场,看来此次任何投机取巧的想法都将成为泡影!

二手房市场:大房子也掉价

据数据显示,武汉市2006年二手房住宅平均成交面积为78.6平方米/套,比2005年平均成交面积上涨9.9%。整个二手房市场住宅成交以50-80平方米/套为主。数据显示,80平方米/套房屋的成交比重相比去年增加5.7%,而单套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房屋的成交比重都有所下降。

在成交平均面积上升的情况下,大户型面积成交比重下降,说明市民购房更加理智。来自武汉二手房市场的消息显示:大户型房源越来越多,价格也越来越低,但出手者却并不多,一些二手房中介商告诉记者,在中介挂牌的二手房大户型房源中,大多为拥有多套住宅的投资者所有。

“奇货可居”:只是一种说法

“买大户型就赶快,过阵子肯定要涨。”售楼小姐热情建议:“政策限制大户型开发,以后90平方米以上的房子会越来越少……”这是2006年岁末随处可见的场景,武汉自然也不例外,新政对楼市供应结构的调整政策,又成为一些在售高档项目炒作的“新概念”。

然而,很多业内人士并不同意这一观点。有专家指出,本次调控后,大户型供应量会逐渐递减,使大户型产品出现一定的稀缺,但这种稀缺在未来半年到1年内还不会体现到价格上来,因为此前武汉市场中的大户型短期内不会被市场消化。新规出台也不意味着大户型绝迹,毕竟还有30%比例是大户型。”

沈若指出:事实表明,大户型房源“物以稀为贵”的情况并未出现,在加息及政策打击投机行为给购房者心理预期带来影响的前提下,武汉房价已呈现出增速放缓的趋势。相反,在实用性更高的经济型户型持续旺销的冲击下,大户型住房逐渐失宠,市场交易情况清淡。
政策存废间 

小房子渐行渐近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1月9日,建设部网站上发布了关于“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戏剧化的是,“征求意见稿”公布不到24小时,建设部网站又公布说明,将该“征求意见稿”予以废止,理由是该意见稿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37号和建设部165号文的要求。

在建设部等部门最早确定90平方米大限时,业内就已议论声一片。房地产企业也纷纷修改规划,找设计师重新设计小户型方案,好不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