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7-1-29来源:中国证券报
该发言人建议,交易当事人自行支付交易资金的,应当在订立买卖(租赁)合同时,明确交易款项的金额、支付条件、支付方式等内容。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交易保证机构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交易资金的存储和划转一定要通过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进行,不能通过该账户以外的其他银行结算账户代收代付交易资金。
该发言人表示,近期将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积极开通房地产经纪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不断完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信用档案;建立健全房地产经纪机构资信评价体系。同时,探索建立房地产经纪机构房源、客源信息共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