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7-2-2来源:楚天都市报
省地税局有关人士介绍,摸底主要是摸清符合清算条件的已竣工房地产项目的数量、销售价格等情况。“清算”是对“预征”的完善,而不是新开征税种。
实行清算征收后,土地增值税按每个房产项目销售价格减去土地购置、建筑费用及各种税费之后的30%-60%征收。
对开发商而言,若成本控制得当,实际应纳税额可能会比“预征”还要少,对房价影响不大。
据悉,去年我省土地增值税增幅达130%,是我省增长最快的一个地方税种。
查看其他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