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秉武:武汉商品房应按“套内面积”计算房价

发布时间:2007-2-6来源:长江商报

  “一套140平米的房子,公摊竟达到31平米,这都摊了些什么面积?”省政协委员、中南民族大学文学院院长罗秉武提交了一份“武汉市商品房应以套内面积出售”的提案。他认为,按建筑面积计价透明度不高,也不方便计算公摊面积。

  据介绍,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委员建议

  应按“套内面积”计算房价

  “在公摊问题上,市民不知道哪些属于公摊,怎么去测量,普通百姓也没办法测量。”罗秉武委员认为,购房合同上明明写有三种销售方式,而开发商要求选择按建筑面积计价购买,导致很多市民不知道自己买的房子公摊面积是否准确。因为测绘房屋面积时,购房者不在场。

  “如果按套内面积计算,市民测量起来就方便多了。”罗秉武认为,按“套内面积”计算房价将会是一个趋势,“本来按照建设部的规定,市民就可以选择计价方式,这无非也是还市民一个‘选择权’和‘知情权’。”

  开发商回应

  以“建筑面积”计价方便

  长期从事房地产开发工作的武汉银海置业邓经理表示,选择按“建筑面积”计价,在核算房屋面积、分摊公摊面积、计算房价、办理手续上会方便很多。每间房屋根据楼层、有无电梯等情况会有不同的公摊系数,所以单纯以套内建筑面积来计算房价没有被众多开发商所选择。

  一名从事房地产行业多年的人士说,在开发商们看来,以“套内面积”计价,透明度太高,很难在“公摊面积”上做文章。因此,按照建筑面积计价就成了绝大多数开发商的售楼通则。

  专家观点

  市民没法知道准确数据

  长期从事专业验房工作的宋金强说,“公摊面积的测量涉及因素太多,非专业人员无法测绘出准确数据。如果需要获得法律认可的准确数据,业主就要自己掏不菲的费用请专业测绘队重新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