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整顿,严查中介两头吃 延期交房须赔偿

发布时间:2007-3-22来源:长江日报

商品房合同更名、合同买卖,中介赚取差价、重复收费,开发商延期交房不按约定赔付,这些问题将被重点整治。记者昨从有关部门获悉,我市为期一年的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进入第二阶段。

  整治专班由市房产局、市开发办、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等6部门组成,将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症下葯”。

  严查中介“两头吃”

  代理一套二手房交易,本来应按“每宗交易额”收一次经纪费,但有些中介机构却向买卖双方各收一次,赚取双倍的钱。这种违规行为将被严厉整治。

  商品房合同更名和合同买卖行为、中介出售房屋信息的真实性,都是重点检查范围。中介营业店铺内,营业执照、经纪机构资质备案证、经纪人的挂牌及证件、居间合同文本、收费标准、工作流程、自律公约等必须“公示”。

  延期交房须赔偿

  近年来,开发商延期交房现象较突出。虽然购房合同中有约定,但很多开发商往往以各种理由、借口少赔甚至拒绝赔付,业主维权成本高。这次,整治专班将“紧盯”不守信开发企业。

  有的开发商私自改变规划,建房时“长高长胖”,导致部分业主无法办证;有的私自将绿地改成车位或建房,损害全小区业主利益;有的将房屋出售后,不及时上网备案,以致消费者难以掌握真实信息。这些均在整治之列。

  明码标价动真格

  一套商品房,单价、整套价格多少,公摊面积、使用面积多大,这些信息都须在售楼部公示。为让消费者明白消费,整治专班还将 检查开发商前期物业管理费收取是否符合规定, 检查其是否高于国家标准收取配套设施费,检查二手房中介是否对每套房屋明码标价。

  居间合同必须使用

  去年,我市推行统一印制的《房屋居间合同》,取代二手房中介机构的“自制”服务合同,以避免“霸王条款”损害买卖双方利益。但在实行过程中,仍有少数中介没有使用居间合同,或者另签“自制”合同,对此专班将严厉整治。

  经纪机构和开发商是否有工商营业执照,是否年检,也同时纳入检查范围。

  举报电话:市房产局85482248、85482186-1603;市物价局12358;市工商局85633113;市开发办82600028;市规划国土局82736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