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出大手笔 中心城区3000亩闲置地6月前清盘

发布时间:2007-4-5来源:长江商报

在寸土寸金、房价高昂的中心城区竟然还有3000亩的土地闲置。截至去年11月,市规划局摸清了中心城区存在的这65宗闲置土地。按相关规定,今年5月31日前全面完成闲置土地处置。市规划局已成立处置这些闲置土地的工作专班,但目前具体工作进展该专班没有透露。

土地闲置可致房价上涨

专班里的一名工作人员介绍,武汉出现闲置土地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因素:企业经营不善,无力开发导致的;规划方案发生调整引发的;拆迁过程中遇到阻力拖下的。

“闲置土地造成资源浪费,开发商囤地严重会导致房价上涨,其背后原因非常复杂。”武大经济学院一名教授说,全国大中城市几乎均存在闲置土地现象,而这些土地占有者,相当一部分是趁近年一些地方盲目铺摊子、上项目之机,以投资为诱饵,大面积占用土地,这就是通常说的圈地。“时下正值土地行情飞涨之时,手握闲置土地便可待价而沽,等于日进斗金。时下房价飞速上涨、房地产开发异常火热的根源其中之一就是出于此。不少城市将处置闲置土地作为平抑房价的重要手段。”

责令土地使用者开发或返还

去年市规划局报请市政府出台了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方案,并拟定了《武汉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当年9月25日经市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按计划,武汉市将于今年5月31日前全面完成闲置土地处置工作。

闲置土地如何处理呢?按《办法》规定:责令土地使用者在6个月之内复工;允许土地使用者按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后,办理延期开发建设手续,但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

土地使用者经同意后也可改变土地用途,办理手续并缴纳土地闲置费后继续开发建设。土地使用者还可申请安排临时绿化等用地的,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后,由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但土地使用者按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临时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

此外就是土地使用者归还土地使用权。由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交还给人民政府的,与相关主管部门签订土地交还协议,由该主管部门对土地使用者缴纳的出让金、征地拆迁费用和相关规费予以返还后,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

武大经济学院的一名教授说,其实,国家早在1999年就已发布《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对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已有十分明确的处置办法。“因此土地的主动权完全掌握在政府手里,只要依法处置,凡土地闲置,都将得到及时解决。”

他认为,解决土地闲置问题,必须将政府行为纳入法治的轨道,树立《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权威。凡土地闲置涉及到政府的,必须严加追究责任,土地闲置造成的损失,一概由土地占用者承担。

■名词解释

所称闲置土地,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 国有土地使用合同、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的,自合同生效或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或者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 1/3 或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时间满1年的,均可视为闲置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