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7-4-11来源:武汉晚报
据了解,武先生在本埠一家剧院工作,单位每月都在按时缴纳公积金。近来他看中了一套房,房价41万元,准备用公积金贷款28万元购买。可跑了几家银行都不愿给他办理公积金贷款,理由是武先生和单位每月仅分别缴存57元公积金,担心他今后没有还款能力。
记者就此咨询了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据介绍,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新参加工作和提取住房公积金后连续缴交一年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自住住房,均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相关负责人解释,一般情况下,“足额缴存”是指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武先生的月平均收入1400元,他和单位每月至少都应缴存112元公积金。鉴于武先生单位未能足额缴存公积金的情况,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会出面找该单位协商,要求其按公积金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