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开发商如无“专用章” 业主便可拒绝收房

发布时间:2007-4-13来源:武汉晚报

昨日从市开发办获悉,以后在商品房交付时,如果竣工备案证上没有“商品房交付使用专用备案章”可拒绝收房。

据了解,我市规定,商品房在竣工备案后才能交付使用。以前备案证上是“武汉市城市综合开发办公室”的印章,现
更为“专用备案章”。

另外,购房者还可以上市开发办网站(http://www.wh-kfb.gov.cn)上去查询,可知晓你买的房屋是否竣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