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7-4-18来源:长江商报
日前,家住沌口的陈女士向本报热线027-87666666投诉:她在沌口“吉祥国际”买了一套新房,买房时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可是土地使用证办下来的时候,上面的使用年限却只有44年。到目前为止,在“吉祥国际”买房的业主除了两户办理了土地使用证外,其他42户都无法办理符合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权证。
专家认为,如果合同有约在先,那么卖方就涉嫌欺诈,业主可以索赔。昨日,“吉祥国际”一肖姓负责人表示,他们正在协调处理此事。
业主:土地使用年限大缩水
2005年7月份,陈女士与武汉市吉祥房地产开发建筑有限公司签订了《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该公司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5C2地块上开发的“吉祥国际”B座的一套房子。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
2006年8月3日,陈女士拿到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但《国有土地使用证》中的土地使用年限变成44年。
陈女士说,她找到“吉祥国际”售楼部,一姓肖的经理称3个月后就可以办理完毕。“3个月过后,我再去找他,他说快了,一直拖到现在都没有办理好。”陈女士说,她后来又去找了房管部门,对方称“吉祥国际”的A栋之前是座“烂尾楼”,曾经空了十几年,其土地使用期限是50年。陈女士说,开发商很有可能钻了这个空子。
房产部门:属于土地部门管理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房产证的服务窗口,一工作人员说,房产证只是证明业主房产的所有权,房产证上不标明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年限是土地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土地部门:解决问题找开发商
颁发土地使用证的沌口土地管理局,一名副局长称,“吉祥国际”的那块地,原是2001年征用的,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只有48年。后来转让给了“吉祥国际”,开发商将其建成了商品住宅楼。2004年办理土地使用证时,已经过了4年,其土地使用年限当然只有44年了。他称,要解决土地使用年限问题,必须由开发商出面解决。
吉祥国际:努力向管委会争取
前日下午,记者终于拨通了“吉祥国际”一肖姓副经理的手机。肖称,虽然办理的土地使用证上标明的是44年。但是到期了,业主可以免费继续使用。
昨日上午,记者以买主的身份向“吉祥国际”售楼部咨询,一工作人员称B栋仍有房屋出售。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都可以在最短的时间里办理下来。记者特别询问土地使用年限,该工作人员称是70年。
昨日下午,肖副经理给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写申请,希望管委会解决44户居民反映的土地使用年限缩水问题。肖说,开发这块地时,与之相连的是一栋烂尾楼,有关部门批准的用途是公寓楼。后来,公司便将其开发后对外出售。肖认为,“吉祥国际”这块地可以参照烂尾楼的处理办法进行。如果这样,44户居民土地使用年限就可以解决。肖称,他将努力向管委会争取,尽快处理好此事。
■专家、律师说法
可向开发商索赔
昨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麻昌华说,如果陈女士在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已经约定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但实际办下来的土地使用证中只有44年,那么开发商就涉嫌欺诈。业主有两种途径来维权,一是要求退房,并向开发商主张双倍的赔偿。二是要求开发商对业主多交的26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进行补偿。
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颖认为,开发商称到期了业主可以免费继续使用,其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城镇国有土地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应当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新颁布的《物权法》只是说到期自动续期,不再由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