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7-4-27来源:楚天都市报
武汉市国土房产局介绍,具体的办法是将在各二手房交易的受理窗口设卡,对未委托银行进行交易资金监管的二手房交易,一律不予接受,也就是说,买卖双方的钱不放在银行的,将不办理房产证。
放在银行的钱,银行也不能擅自动用。为确保买卖双方二手房交易资金的安全,房产部门还将与人民银行武汉分行银管部合作,对存放在银行的交易资金,由银管部门进行监督,银行不得挪用。
此前,二手房交易资金都由中介代管,中介挪用、拖欠客户资金时有发生,外地还发生过中介卷款潜逃的恶性事件,总让买卖双方放心不下,影响到二手房市场的健康发展。
目前,江城已有少数中介与银行联手推出“资金监管”服务,买方的资金打入银行的专用账户,交易成功后再将款项转入卖方账户,中介虽然置身事外,但银行如何管理资金则缺乏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