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低于商品房 个人合作建房在汉行得通?

发布时间:2005-1-7来源:楚天金报

近几天来,北京个人合作建房的新模式,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据介绍,个人集资合作建房,即一群人联合起来注册公司、买地、建房子,最后自己来居住使用,可以比买商品房居住便宜40%。那么,这种建房模式在武汉行得通吗?理论上行得通个人合作建房是北京一名工程师提出的,他征集了懂房地产、建筑、规划知识的众多志愿者,他们认为通过合伙集资建房,可省掉开发商利润、广告费用和贷款利息等,房价一般要比周边商品房低20%-40%,而且还能自己把握房子的质量等问题。但记者采访相关部门发现,个人合资建房虽理论上行得通,但实际操作起来并非易事。

据介绍,这种建房模式政策上是有法可依的。武汉市规划局有关人士介绍,根据现在的土地拍卖制度,个人只要有经济实力,就可以去拍得土地,用来建房。房产部门介绍,根据《城镇住宅合作社管理暂行办法》,居民可以通过成立住宅合作社,集资建设属于自己的住宅。

在上世纪90年代,武汉市就有住宅合作社,是城镇居民为解决自身住房困难,在主管部门的批准下,自愿建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合作经济组织。但此前该住宅合作社的土地属于划拨土地,土地实行拍卖制后,该社就无力进行开发了,最近这些年都没有开发房地产项目。可操作性不强

武汉市房产局有关负责人称,个人集资建房的可操作性并不强。按建房流程来说,首先要成立一个合法机构,其次是目前武汉市场土地价格非常高,这使普通居民很难有实力拍得土地。

武汉市房产局住房处有关人士介绍,成立“住宅合作社”必须要经过房产部门的严格审批。如果以开发公司的形式来进行项目运作,除在工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外,还须办理开发资质,这对普通人来说非常难。

另外,在建房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小区规划、配套设施、建筑质量等问题,都会影响项目的运作,对普通人来说风险非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