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5-1-11来源:长江日报
违法建设、违法填湖现象的存在,损害城市形象,恶化投资环境,破坏城市资源,增加城市建设成本,动摇人们的发展信心,在一定
程度上抵消着我们一心一意谋发展所取得的成果。违建违填逆科学发展观而动,逆城市健康持续快速发展之潮流而动。问题之所以长期不能得到根治,根本原因在于一些人唯利是图、无视党纪国法,一些部门不作为、乱作为,以至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歪风邪气屡禁不止。
整治违法建设、违法填湖问题,实质上是一场严肃的斗争。我们必须站在社会发展和公众利益的高度,努力捍卫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坚持依法管理城市。能不能坚决扭转这股歪风,根除违建违填现象,考验我们依法管理城市的决心,考验我们在城市管理上的执政能力。对违法建设、违法填湖问题一抓到底,就是对全市人民高度负责,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市委市政府在新年伊始就召开整治违建违填的专题会议,有关部门处分了一批违法乱纪、助长违建违填歪风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充分表明了市委市政府失职必究、违法必惩、决不姑息、一抓到底的决心。
目前,整治违建违填既有一段时间以来有力工作所形成的有利态势,又有广泛的社会舆论支持和群众基础,解决这一问题的条件已经成熟。我们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抓住典型事件,逐步深入,锲而不舍,运用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纠正违建违填行为,查处违填违建当事人及责任人。
违法建设、违法填湖作为城市管理中的一个突出问题由来已久,不能希望毕其功于一役。但我们要坚定信心,加大工作力度,一步步解决已有的问题,对新的违建违填行为露头就打,坚决遏制新的违建违填事件出现。与此同时,还要标本兼治,着力解决薄弱环节,完善各项基础工作,建立科学的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