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7-7-23来源:楚天都市报
昨天记者来到王先生家中。王先生说,目前楼上已经开始装修两天,在卧室里铺了空心板,在楼下挖好了化粪池和排污口。自己曾多次和楼上协商,但对方仍执意要把卫生间改到卧室里。一想楼上装修完成后,自家可能遭受到厕所排污水管噪声和气味的影响,王先生就愁眉不展。
记者来到江岸区黄浦房管所,负责人吴先生说,王先生的房子是公房,而楼上黄先生的房子已经买断为私房,他改动自己房子的结构,房管所无权干涉。关于影响到王先生生活环境的问题,王先生应该和楼上住户协商相关的修复赔偿;如果协商无果,房管所人员可以出面协调。但是房管所没有执法权,不能令其停工。
记者咨询了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的游友安律师,游律师说:“依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中相邻权的有关法则,楼上住户改造房屋结构,对王先生家里的日常生活造成了影响或者造成预期影响的,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让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