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7-8-13来源:长江日报
政府出面强制推行
为保障二手房交易资金安全,建设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在去年初联合发出《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随后,招行武汉分行与武汉顺驰在我市率先推出二手房资金监管业务。
跟个别房产中介机构和商业银行的“私下”行为不同,这次是由政府部门出面“强制”推行。
武汉地区5家房产中介机构和4家商业银行被列为首批试点单位,它们分别是华明达、百居易、武汉顺驰、1+2联合不动产、金丰易居公司,以及市商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交通银行。9月1日,我市将全面推行此项制度。
交易资金如何监管
“专用账户”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商业银行开立。其中,买方要在该账户下建立子账户,并将资金存入或转入子账户。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银行将按照买卖双方事先约定的各付款节点,将监管资金划入卖方或者经其公证委托的收款账户。资金划转时,应当有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交易当事人三方的当场签名(章)。如交易中途未能达成,资金应当划回买方原转出账户。
根据规定,资金监管范围包括存量房的全额房款,而定金、房屋配套费等费用可按合同约定另行支付。
专用账户独立性强
“专用账户”里交易资金的所有权属于存量房交易当事人,它独立于监管银行、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固有财产及其管理的其他财产,也不属于其负债。如有关部门对专用账户进行冻结或扣划,监管银行、房地产经纪机构有义务出示证据,以证明交易资金的性质。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在“专用账户”存储期间不计利息,银行也不得收取资金监管手续费。交易资金划付只能以转账形式进行,不能支取现金。
监管开设“安全通道”
根据06年武汉房地产市场情况报告显示,去年,全市存量房交易中,住宅成交45452起,成交面积366.60万平方米,按照2412.36元/平方米的均价计算,一年交易资金超过88亿元。再加上非住宅,交易资金总额有100多亿元。
据了解,全市95%的存量房交易是通过中介机构完成的,客户交易资金绝大部分由中介机构监管。目前,我市具有中介服务资格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近1000家,由于良莠不齐,有的恶意挪用客户交易资金,在外地,甚至发生过中介卷款逃跑的案例。
专业人士认为,政府部门建立银行监管交易资金制度,能够有效化解二手房交易风险,同时,也使部分房产中介无法“吃差价”,有助于扭转房产经纪行业缺乏诚信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