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汉6家银行执行房贷新政 部分银行暂停2套房贷业务

发布时间:2007-10-10来源:长江商报

房贷新政自上月末公布以来,各家银行进展不一。记者昨日获悉,目前民生、招行、建行、农行、浦发、兴业等6家银行已经开始执行房贷新政,部分银行暂时停止了第二套房贷款业务,而工行等银行仍然执行原有政策。

记者昨日了解到,目前武汉市已经有民生、招行、建行、农行、浦发、兴业等六家银行已经开始执行新的房贷政策。其中,民生、招行、建行、浦发收到了总行的执行细则,而农行、兴业暂时未收到总行的细则,只是按照银监会和人行27日的《通知》执行。

国庆前,央行和银监会共同宣布调整商业性房地产信贷政策,提高了第二套(含)以上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按照地产信贷新政,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利率不得低于央行基准利率的1.1倍(而此前大多执行85%的优惠利率)。该新政将于本月陆续在各大银行之间开始实施。

二套房界定看贷款余额

记者发现,各家执行新政的银行均是根据个人在央行征信系统中的贷款余额来判定是否为第二套住房。也就是说,如果市民张先生购买了一套房子,但是已经还清了贷款,那么当他再次购买住房时,银行可以视其为第一套住房。

浦发银行武汉分行个人贷款部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个人贷款余额界定是否为第二套房,主要是因为其他情况不好判断。他说,“如果市民买了一套房子又卖了,那么他再买房子就只能算第一套房,这跟个人贷款余额是相符的。”据了解,上述执行新政的多家银行将对市民购买的第三套住房收取5成的首付,并按照基准利率的1.2倍计算贷款利息。对于第三套以上的住房贷款,原则上不予受理。

部分银行暂停二套房业务

“因为还没有接到总行的文件,所以现在基本上暂时不做第二套房贷款业务了。”一位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相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发现,与已经执行房贷新政的银行相比,一些还未执行新政的银行反而更加谨慎,不少银行人士害怕自己的发言与总行的精神不符。

昨日,光大银行武汉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行目前暂时停止对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放款,直到总行的文件下来后,才会恢复该项业务。

而工行等银行的相关负责人则表示,由于目前还没收到总行的执行细则,因此仍然按照3成首付的老政策执行。

公积金贷款首付暂未提高

多家银行已经开始执行房贷新政,但公积金贷款暂时还未受到影响,目前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首付比例不变。

日前,湖北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招商银行武汉分行正式签订了职工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协议。这是除5大国有银行之外,第一家与湖北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合作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昨日,招行个贷部相关人士介绍,目前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首付比例依然执行原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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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副行长:央行完全能够认定第二套房“可以明确的是,央行征信系统完全可以查到贷款人是否贷款买过房,成功认定‘首套自住房’和‘第二套(含)以上住房’。”央行副行长、上海总部主任苏宁日前在上海做出上述表示。

房贷新政能否落到实处,对第二套住房的成功认定无疑将是关键所在。央行表示,商业银行在接受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后,应及时通过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借款人信用状况予以查询,贷款申请批准后再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该数据库,以此确保对“首套自住房”和“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认定。

“我们拥有覆盖全国的数据库,只要贷款人曾经买过第二套房,将完全在这个系统中如实反映出来”,苏宁日前表示,“我们所说的第二套是针对所有银行购买的第二套,绝对不会出现贷款人在工行买‘第一套’,又成功在中行再买一个‘第一套’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