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7-10-23来源:长江日报
“这是我头一次当被告。”昨日,记者来到玫瑰西苑, 78栋3单元2楼的周先生对记者说。因为一楼餐馆油烟扰民,他多次向物业反映未得到解决,所以从2004年起拒交物业费,现在物业向他追讨44个月的物业费共1700多元。据了解,其他业主不交物业费的理由是,下水道堵塞、门禁失灵、车辆乱停、房屋漏水等没人管。
然而,管理这4个小区的武汉地产集团东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汉阳管理处主任冯泉解释,这些小区建成有八九年,物业费一直维持每平方米3毛多的水平,加上数百户业主历年欠费达30多万元,对于小区内的大修他们实在无能为力;至于油烟扰民,他们已向一楼业主下了违章通知单,并通报给有关部门,问题得不到解决他们也没办法。
冯泉说,去年12月,他们已首批将10户欠费业主告上法庭,其中9户现在交清了欠费,1户不服上诉到市中级法院,但仍被判令补交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