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7-11-6来源:长江商报
薛女士是武昌一高校教师,2004年学校组织在洪山区珞桂小区集体购房时,她也购买了一套11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不过没有及时去办理房产证。
最近,薛女士听一位同事称,在房管局办理房产证时,初步要求要按每平米2600元来计算,不过,也有的是按1600元来计算。
洪山区房管局办证大厅一位工作人员称,出现这种情况,主要原因是当时开发商以每平方米1600元的价格出售,而这个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而且开发商也没有向市房管局备案。
至于到底如何收费,还要待开发商向市房管局申报,到底该按什么标准收取还难说。至于有房主称是按每平米1600交纳的费用,这位工作人员称,“这些人可能还需要补交”。
珞桂小区物业部一位女性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向有关部门说明情况,“应该还是会按当初的价格办理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