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国土资源部正式发布最新版本《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39号令),除将工业用地必须纳入招拍挂公开方式出让以外,还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必须在完全付清土地款的情况下才能获得,不得进行按比例分期发放。也就是说,开发商将不能进行土地“分期拿证”。相关人士认为,该政策极有可能把房地产市场进一步推向垄断。</P><P> 出让金须一次付清</P><P> 此次规定第二十三条中指出:“受让人依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未按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出让金的,不得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也不得按出让金缴纳比例分期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P><P> 此前的11号令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受让人依照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出让金后,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部分开发商通过“挤牙膏”般交纳土地出让金的方式,分批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的情况时有发生。碍于重新招排挂的形式太过繁琐,开发商与政府部门私下协议付款进度等情况也并不少见。</P><P> 据悉,武汉土地部门在土地出让金的交纳管理方面,早已经走在“39号令”的前面。根据每次挂牌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竞买须知》的第十五条规定:“竞得人未当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或逾期交纳政府 “一费制”收入或逾期、拒绝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可依法取消其竞得资格,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另行组织本挂牌地块出让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且差价金额超过竞买保证金金额的,该被取消竞得资格的竞得人还应对超过竞买保证金金额的差价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土地或将进一步集中</P><P> 不争的事实是,房地产市场集中度正在进一步增强,开发项目向更少的实力企业集中。而“39号令”的实施公布,将这个加速这一局面的变化,某企划经理冯先生认为。</P><P> 土地增值税的清算、金融贷款的缩紧,以至昨日公布的最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正在逐步将房地产行业的运营门槛逐渐抬高。房地产行业竞争力的体现将是资金能力的体现,而资本市场往往对大地产商青睐有加。而资金实力和开发资质弱的房地产公司前景将日益暗淡。</P><P>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认为,高价拿地背景下,房地产行业将很可能呈现比较明显的马太效应。大型优质企业进入良性循环:融资渠道多元化———有能力高价拿地———土地储备增加———企业长期发展有保障,大企业得到更多的资源和发展空间。近来,房地产业沉寂了2年左右的高价拿地风潮再次掀起,总的来看土地价格较高,有的地价甚至超过了周边房价。实际上,是紧缩“地根”政策的执行力度直接推动了地价的上涨和地产行业的进一步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