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7-12-3来源:楚天金报
早在2005年,武汉就颁布了经济房相关规定,并于近两年根据国家相关宏观调控政策不断修正。比如,开发商利润不得超过3%;对经济房每年公布最高限价;小户型面积60平方米左右,中等户型80平方米左右。2005年,武汉市还出台了“经济房满5年方可上市,并缴纳土地收益金”的规定。
今年底,武汉市开始实施经济房按困难程度购买的新办法。让人均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有两次摇号机会,以保障困难户先有购房机会。
武汉市今年出台规定,严格限定集资合作建房必须限定在住房困难户较多的工矿区和困难企业,必须符合国家和武汉市的相关政策规定。严禁任何单位以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搞实物分配或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
国土房产部门透露,明年经济房的开工不会低于300万平方米。整个“十一五”期间,全市将建设经济房1200万平方米,占整个住宅量的25%。2010年底,通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武汉市将有15万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