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1-7来源:楚天金报
李先生介绍,尽管房子看不出什么问题,但开发商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是格式化的,只有开发商的公章,其他关于水电气和绿化等都没有任何说明,不知道小区这些配套设施达标了没有?辛辛苦苦买的房子,不想两眼一抹黑就收了,再出问题可就晚了。
武汉市开发办昨介绍,新建小区里如果水、电、气没通,道路、绿化未按设计要求建成,业主就可拒绝收房。
该办介绍,当前,商品房项目竣工交付使用过程中的纠纷为数不少。为此,该办对于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准予备案,并将备案结果在武汉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政务网上(www.wh-kfb.gov.cn)予以公布。若开发商未按要求交付使用商品房的,除责令其整改外,还将作为不良经营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对外公布。
该办提醒购房者,购房时可将商品房竣工基本条件及备案情况,作为买卖双方签订《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进行约定。另外,开发商如果能出具由设计、施工、监理、质监四方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验收表》(盖章和标明时间),可视同工程质量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