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成为投诉焦点

发布时间:2008-3-14来源:长江日报

编者按:近年来,有关房地产类的投诉案例日益增多。小到社区车库和自家车身的高度不符,大到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中的数值差别过大,想买到百分之百满意的住宅,真不是件容易事。

自本期起,本报《房地产周刊》开设的“地产3·15”专栏,开通24小时投诉热线:85771828,接受市民有关房地产类的投诉。而后,我们将邀请相关人士就热点问题予以解答,并在专栏中予以回复。

消费者应享受的合法权益是神圣不容侵犯的,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我们共同努力!

2007年武汉房产投诉增多

本报讯 (记者 张智 通讯员 张凡博)当前武汉楼市炙手可热,但商品房消费过程中产生的纠纷也成为老百姓投诉的热点。据了解,2007年,相关部门受理的房产投诉数量明显大于往年。

与往年相比,武汉房产投诉的热点也有了一些变化。前两年购房者投诉较多的开发商违规开发预售、房屋面积差异、配套费用纠纷等问题,由于相关职能部门加大了市场管理力度,并结合实际,及时出台了具体相应政策,所占比例逐年下降。现阶段房产投诉的焦点逐渐集中在合同纠纷上,其中,延期交房、装修标准、设置霸王条款或模糊条款等问题成为了投诉新热点。同时订金难退、房屋质量、虚假广告宣传、物业管理等问题,仍是房产投诉中的顽疾。

近年来,武汉市房产投诉呈上升趋势,市开发办有关人士认为,主要是由于以下原因:首先,随着武汉房地产市场的逐渐成熟以及行业监管、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逐步加强,整体上消费者对房地产行业也越来越了解,对其产品的要求逐年提高。其次,市民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另外,房地产业发展迅速,新问题不断出现,有些目前还缺乏有效的规范手段。例如去年国家出台了《物权法》,但缺乏具体操作性,相关实施细则正在制定之中,因此相关问题目前还无法予以明确。

如何规避购房风险?

作为市民家庭消费中最大的一笔开支,在购房消费过程中,许多市民往往由于缺乏相关知识而不知如何下手。如何规避购房过程的风险?对此,武汉市开发办有关人士提醒,选购商品房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应尽量多掌握房地产行业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知识,做到心中有数,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

2、要注意所购商品房的合法性。购房人在购房时,要查看核实拟购商品房所在楼宇、项目的合法性。即查看五个证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凡是未取得《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不得购买;凡是不在《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中允许预售范围的商品房不得购买。

3、在购房时要充分考虑,应按照自己的需求和经济承受能力来选择商品房,不可贪大求全。应了解拟购商品房所在项目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周边环境、物业管理事项以及贷款方式等,不要盲目相信楼盘广告信息,考虑成熟之后再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4、签订合同(包括订购合同)时,要仔细阅读《武汉市商品房认购书》、《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业主临时公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条款内容的规定,是否体现了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对购房合同条款中的具体内容要清楚明白,注意在合同中要注明开发商履行各项义务的期限及违约责任,并将开发商在宣传中明示的事项写入合同,警惕“霸王合同”。

若发生合同纠纷,应以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和国家有关法律,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相关的主管部门反映。解决不成的,可按双方约定的方式,依法通过申请仲裁和向法院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