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4-2来源:武汉晨报
此前的2007年9月23日,祝均一因受贿、挪用公款以及滥用职权三宗罪名,被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此番追诉,罪名仍为滥用职权,但案情所指涉及上海地方社保制度下的城镇保险资金。
祝均一的起诉书显示,上海的城镇保险基金已经高达上百亿元,而祝于2004年5月1日至2006年7月17日间,擅自决定将城镇基本保险基金98.07亿元、城镇补充保险基金60.49亿元,以委托贷款、信托等方式投入运营,违规运营金额达158.56亿元。
也正是在此番祝均一案的追诉中,国家审计署2007年86号《上海市社保基金运营及管理情况专项审计报告》被披露。该项审计报告的结果显示,上海市违规运营数额最大的是企业年金基金和地方性社保基金,分别高达132.73亿元和175.91亿元,占违规运营金额总额的93%。
这些违规资金的主要流向,正是房地产业。
国家审计署查明,截止到2006年7月,上海社保对44家房地产企业贷款余额201.25亿元,其中向永德等12个别墅项目贷款25亿元;并且随意放宽贷款条件,发给不符合国家房地产开发政策条件的36家企业,发放贷款159.0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