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可贷公积金 武汉目前实施有困难

发布时间:2005-1-31来源:长江日报

将于明日开始实施的《湖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首次提出,职工装修自住房屋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过,业内人士认为,在武汉,这一举措近期实施还有困难。
  首先,我市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已“有点紧张”。截至2004年底,全市历年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
贷款49.71亿元,共帮助6.13万户职工圆了安居梦;个人贷款余额占归集余额的比例为69.28%,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去年10月1日起,我市又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限额从20万元提高到25万元,将二手住房贷款的最高限额由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进一步加大。
  其次,房屋装修是个“无底洞”,一套房子,3万元能“装”好,10万元也“装”得进去,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还“不好把握和控制”。同时,职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是用其所购房屋作抵押;但若贷款搞装修,一般很难找到用于抵押的东西。
  有关人士还认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作为政策性贷款,主要是用来帮助经济能力较差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而贷款装修目前还是个“高层次”需求,可暂缓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