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岸区369起商品房买卖合同案 开发商99%败诉

发布时间:2008-6-26来源:长江日报


市民张先生花26万多元在汉口购买一套商品房,开发商实际交房比合同中承诺的晚了近一年,事后又不按合同支付违约金。张先生将开发商告上法庭,江岸区法院于近日一审判决开发商支付违约金3.3万余元。

昨日,据江岸区法院民商事案件审判庭法官陈红介绍,这类房地产开发商不履行购房合同而被消费者告倒的现象,近年十分突出。该院2006年至今年5月共受理369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除2例以外均为开发商败诉,败诉率高达99%以上。

江岸区法院近年受理的有关商品房的案件不断上升,今年前5月已受理118件。这些案件大多数是因无良开发商侵犯购房者权益引发的,主要表现为逾期不能正常交付房屋;未履行协助义务,导致购房者无法办理房产证、土地证等。

江岸区法院法官同时也提醒购房者:购房者在签合同前一定要认真研究合同主文和附加条款,最好请专业人士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