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违反规定 物业擅自罚款

发布时间:2008-7-7来源:楚天金报


蔡甸工商部门近日对全区20家开发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检查发现,有一半的开发商分别使用了自制的格式条款合同,其中5家的合同中存在霸王条款。

检查发现,有的开发商在房价之外另收费。如部分开发企业在房价外还在收取天然气等配套费;此外,买房人的违约责任与卖房人的违约责任不对等。如有的合同条款中规定了买房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为万分之二,而卖房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为万分之零点一;还有开发商对解决争议的途径进行限制,部分合同取消了仲裁、调解等合同争议解决途径,限定协商不成的只能向法院起诉;另外,对业主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部分合同还设定了由物业公司对违规业主进行处罚的条款,事实上,物业公司根本不具备处罚权力。

目前,蔡甸工商部门已责令5户开发商停止使用问题合同文本,并开始对相关纠纷全面调查。